临近年关,单位的事情基本料理完了,这几天净是坐在沙发上悠闲的看报纸,可能是本人过于注重娱乐话题,有关娱乐方面的新闻一字不漏的细看,也琢磨着为自己的博客添点内容,博点眼球,不求点击众多,但求批评鼓励。近日长春市某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,庭审后,第一被告人朱永华竟多次对外称曾是著名演员赵薇的保镖,言辞激烈,似乎有一种骄傲成就感。本人就纳闷了,你一个贩毒分子扯上赵薇很光彩吗?不过一保镖而已,若是赵薇的哥哥或者弟弟,是不是就可以逍遥凌驾于法律之上,人人都应该对你必恭必敬?
为什么还要“多次对外宣称”?无非是吸引眼球,增加撅头而已。仿佛在告诉警察和庭审旁观者,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人,我是和名人有过“亲密接触”的一个人,这年头,人人都想沾明星的光,哪怕与明星有那么一点“非正常”关系,就兀自沾沾自喜,俨然自己也成了“名人”,有了“价值”,再加上一些媒体的庸俗歪曲报道,这些花边丑陋的东西就会如法炮制出来。面对这些,我们只能苦笑,却无可奈何。
一个八杆子打不到边的“名人保镖”也能如此猖狂,足见社会人性道德之没落。敢问这位“保镖”同志,你是赵薇身边的什么保镖?是跑腿的还是押车的,抑或就是赵薇身边的爪牙甚至打手?要不然怎么会走到贩毒的犯罪道路?可能是赵薇看你不老实,靠不住,把你赶了出来,而你却想和一帮哥们以“毒”打天下,最终却被警察活捉,什么滋味?竟然还把赵薇时刻挂在了嘴边,除了无聊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之外,本人实在找不出你说这番话的意义究竟为何。
可能跟在赵薇身边一段时间,此人竟也学会了八卦,就连庭审之后也不忘意淫大众一番,着实可笑之极。媒体对于此事件的相关报道则更加八卦,以“男子贩毒受审自称赵薇保镖”的角度大肆宣扬,是不是也有点舍本逐末,不可思议呢?